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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财政委托评审提高评审时效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7-12-01 09:08 字号:




进一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时效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和借鉴其他地州市相关经验,拟对市本级政府工程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及以上的预(结)算项目实行委托评审,并出台了《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委托评(编)审试行办法》。

为更好的将工作落实到位,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效率,11月29日上午,市财政局召开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培训会,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城投公司、市经投公司等31家市直单位和29家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编审委托中介机构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学习了《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委托评(编)审试行办法》和《永州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编审委托中介机构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市直各单位和中介机构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解答。会议对委托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涉及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办法,对市直单位开展委托评审工作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实行财政投资项目委托评(编)审,通过加强对财政投资评审监管实现加快评审时效、提升评审质量目的的同时,对编审委托中介机构的业务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编审委托中介机构认真学习了文件,纷纷表示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共同推动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