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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市县)的通知

文章来源: 省级 发布时间: 2021-03-16 09:55 字号:

永财预〔202123

永州市财政局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央

专项资金(市县)的通知

     

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市县)的通知》(湘财预20211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央专项资金  万元,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具体金额、功能科目、政府及部门经济科目见附件。

请各单位按照省教育厅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中央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中央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分配表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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