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3/2017-0520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7-09-29 1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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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关于申报2017年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
永安监〔2017〕55号
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财政局,市属重点企业:
根据《永州市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资金管理制度》(永财企〔2016〕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
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省、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二)日常排查确定交办的重大安全隐患;
(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四)社会举报、投诉并经市安委办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五)其他符合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由承担整改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三)市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文书;
(四)隐患整改方案;
(五)项目单位整改资金投入证明。
三、申报程序和期限
1、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永州市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资金申请表》,报当地安监局、财政局初审后,再向市安监局、财政局正式提出申请。市级和市属重点企业项目由实施单位直接向市安监局、财政局提出申请。
2、市安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实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资金安排意见,经市政府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市财政局按规定下达补助资金。
3、项目申报单位于10月18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资料分别报市安监局、市财政局,过期不再受理。
市安监局:徐宁,联系电话:8361278。
市财政局:罗文峰,联系电话:8369523。
附件:2017年永州市重大安全隐患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永州市财政局
2017年9月28日
附件:
永州市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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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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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治理起止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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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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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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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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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行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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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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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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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及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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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投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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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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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评估、 治理内容及 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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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核查意见:
年 月 日 |
财政局核查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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