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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7/2026-07297 分类: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6-03-26 18:19
名称: 关于《永州市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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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行政政法科 发布时间: 2026-03-26 18:19 字号:

  一、背景、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实施潇湘人才行动计划,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奋力打造新时代潇湘人才高地,推动永州加快建设“三区两城”,构建“一核两轴三圈”区域经济格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拟定了《永州市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财政厅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行〔2023〕50号)、《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奋力打造新时代潇湘人才高地推动永州高质量发展的三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永办发〔202215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十条,主要包括市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职责分工、支出范围、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1.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主要内容为:主要内容为:一是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二是本办法所称市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引导和促进我人才发展设置的专项资金。三是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的原则。

2.第二章为职责分工,共3条。主要内容为:一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方案,并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二是财政负责安排专项资金预算审核项目资金安排方案,拨付项目资金,并会同市委人才办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三是资金使用单位或个人负责提出资金使用需求,编制资金申请材料;负责编制资金的预算绩效目标,配合开展绩效评价。

  3.第三章为支出范围,共15款。主要内容为:市人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级人才引进养项目人才交流、服务保障等工作和其他经市委、市政府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与人才工作相关的项目。主要包括:人才项目、人才交流合作活动、人才表彰奖励、人才服务保障、他经市委、市政府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

4.第章为使用管理,共4条。主要内容为:一是资金使用单位或个人申请专项资金的程序。二是给予人才团队、人才项目的扶持资金、奖励资金的拨付要求三是资金使用单位或个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得超范围列支,不得截留、挤占或挪作它用。四是项目及专项资金计划一经批,应严格按照计划合同实施,不得自行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或中止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报市委人才办研究同意后,依照资金使用申请程序重新申请办理。

5.章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共2条。主要内容为:一是市委人才办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市财政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较差、差四个等次二是市财政局、市委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对人才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监督检查。

6.第六章为附则,共2条。主要内容为:一是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具体管理细则。二是办法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相关文件: 永州市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