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7/2023-0527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31 1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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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市本级2023-2027年度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三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永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联合审核并公示,确认永州市义工协会为永州市市本级2023-2027年度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永州市义工协会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的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二、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三、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要求,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留存备查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四、永州市义工协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应税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永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