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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申领2019年度防伪标识的通知

文章来源:湖南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布时间: 2019-02-27 08:20 字号:

湘注协〔2018〕62号



各市州注协(评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审计验资和资产评估报告实施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湘注协〔2008〕123号)规定,结合2018年防伪标识使用情况,现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统称事务所)2019年度防伪标识申领、使用、缴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务所防伪标识的使用与管理
(一)事务所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属于我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自律行为,事务所应当建立防伪标识登记、使用的保管制度,发放和收回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履行领取、收回登记手续。
(二)原则上事务所按季度申领防伪标识。申领后结余数量不足5枚时,可持事务所介绍信、申领防伪标识经办人身份证和《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防伪标识使用情况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至协会申领。
(三)省外事务所来我省执业,一律到我会业务监管部申领防伪标识并现场粘贴。每一单业务均需提交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签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申领防伪标识经办人(不接受被审计评估单位人员代办)的身份证原件、业务报告正本、业务约定书及《省外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临时来湘执业登记表》(附件2)。
二、2019年防伪标识领取时间
(一)自2018年12月20日起,事务所持介绍信和事务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核原件)到所属协会申领2019年防伪标识,其中:长沙地区事务所直接到我会业务监管部申领,其他市州事务所到所属市州注协(评协)申领。 
(二)市州注协(评协)根据本地区事务所防伪标识需求数量,按季度到我会业务监管部领取全地区所需防伪标识。请市州注协(评协)2018年12月17日开始到我会业务监管部申领本地区2019年的一季度防伪标识。
(三)事务所将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2018年度防伪标识于2019年1月31日前缴回发放防伪标识的协会。市州注协(评协)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尚未发放以及事务所未使用缴回的2018年防伪标识统一交回我会业务监管部,并将2018年事务所防伪标识使用情况表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我会业务监管部。
三、事务所防伪标识的管理要求
事务所应建立健全防伪标识申领、保管和使用制度。对作废、破损和当年未使用的防伪标识需及时到协会核销,不得自行处理;对丢失的防伪标识,事务所需登报申明作废,并按规定上报协会;对不按规定申领、使用及核销防伪标识的事务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余丹凤
联系电话(传真):0731-85165237
电子邮箱:hunjgb@163.com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伪标识使用情况表
2、省外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临时来湘执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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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