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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项目完工评价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1-21 10:38 字号:

   

永经信字〔201810                    签发人:高守凯

 

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项目完工评价的通知

 

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开区等三区经信、财政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试行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1717号)和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湘经信投资〔2017616号)精神,为支持项目单位及时申报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现就组织开展技改项目完工评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完工评价的企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为永州市内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2、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在永州境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技术改造项目取得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项目完工时间在201711日至20171231

3拟于2018年至2020年申报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主体税种税收与上年同比有增长的年度方可申报,但须通过本次完工评价)。

二、企业申报材料

1、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

2、技改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批复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可不提供);

5、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发票复印件、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6、企业出具信用承诺,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7、其他有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1、企业按要求向区经信部门提交完工评价申报材料;

2、区经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通过初审的项目上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对上报的企业及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通报市财政及区经信、财政部门;

3、市、区经信和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完工评价;

4、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完工评价,编制《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报告》,将《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报告》及项目完工评价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委托机关,并向被评价项目单位出具《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报告》。

四、申报方式与要求

1、项目单位申报要求。项目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按照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要件均需要企业加盖公章(分别报市、区经信部门各2份)。

2、各区经信部门要组织并受理辖区内企业申报,按照要求对企业和项目情况进行初审,并于2018 2 5日前汇总报送市经信委技改办

3、项目完工评价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市区两级原则上由受益财政分级承担。

五、联系方式

市技改办邮箱:yz8368331@163.com

联系人:唐亚林   联系电话:8368331

        

附件: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湘经信投资〔2017616号)

 

 

 

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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