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3/2018-0777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04-28 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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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州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永财综〔2018〕9号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州市政府购买
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金洞管理区财政局、回龙圩管理区财税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湘财综〔2017〕42号)等有关规定和精神,为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特制定并印发《永州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永财综[2018]9号《永州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永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