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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中央奖补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中央 发布时间: 2022-03-14 10:39 字号:

永财预〔202235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中央

奖补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县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中央奖补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306号),现下达你区2022年改善中职办学条件中央奖补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该项指标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职业教育”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照直达资金管理。此次下达的中央资金实行参照直达管理,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楚、流向明确。

二、加快编制建设项目。各地教育、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中职教育布局调整和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扩充优质公办学位,加快编制项目建设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按照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统筹安排中央奖补资金、省中职专项资金和自有财力,有序推进公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建设,着力增加公办学位供给;要重点支持区域内优质公办中职学校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接区域产业转型升级要求,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明确资金支出重点。此次中央资金重点支持的中职学校,应从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优质中职学校中遴选,市州本级原则上每年支持的学校不超过2所、县市区原则上每年限1所。中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职学校校园校舍新建扩建、实训基地建设和维修改造、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图书资料配置等方面,重点要落到新增公办学位数量上,不得用于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各地在细化中央奖补资金项目时,应当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等资金的统筹,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
复交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于2022年底对各地新增公办学
位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和奖补资金清算,对未达要求的市州、县
市区将扣减下年度奖补资金,对数据不实、弄虚作假的予以通
报并纳入中央资金奖补对象“黑名单”管理。
    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各地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大信息
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项目学校遴选办法、立项建设单位、预算
分配方案和项目验收等情况。项目学校要通过单位网站设立专
栏等方式,全程公示项目建设和完成情况、中央资金预算执行
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一年。同时,要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理
念,指导和监督项目学校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省财
政厅、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
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
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地、各校要认真制定标准化
中职学校建设和公办中职学位扩增方案,填报《2022年中央财
政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资金预算安排汇总表》
(附件2)、《2022年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中央奖补资金区域
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经市州教育(体)局、财政局审核
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月31日前一式三份报送省教
育厅、省财政厅备案,电子表格请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1、2022年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资金分配表

     2、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

        学条件资金预算安排汇总表

     3、2022年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中央奖补资金区2022年改善中职办学条件

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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