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
永财预〔2022〕30号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319号)精神,下达你区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万元。该项指标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巩固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成果,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重点支持每个乡镇至少建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二、请各项目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统筹中央、省级及市县自由财力安排的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切实解决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着力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同时,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规定做好财务和项目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对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以及疏于管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汇总填制《xx市(州、县市区)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附件2),经市州财政局、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10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1、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分配表;
2、XX市(州、县市区)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计划安排情况表;
3、XX市(州、县市区)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公办幼儿园使用情况表;
4、XX市(州、县市区)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分配表支持民办幼儿园情况表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