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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永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10-22 08:24 字号:


永财〔2021〕131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资金的通知

零陵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206号)现下达你2021年中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收入列“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目,政府支出经济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项目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1年中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分配表

      2.2021年中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州市财政局

                                20211022

附件1

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单位

实施单位

财政支持环节与内容

金额

(万元)

永州市本级及所辖区小计

 

 

60

永州市本级

农业农村局

稻谷专项风险监测500批次以上

30

零陵区

农业农村局

治控促三年行动及农安创建县重点监测300批次以上

30




附件2

2021年中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支出方向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所属专项

现代农业发展

省级主管部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专项资金实施期

2021

支出方向总金额

3500

中央资金总额

3500

实施期绩效目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本年度绩效目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以上;年度计划任务完成率100%两证+追溯管理覆盖率提高,区域智慧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较好表现,群众满意度提升。

本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及单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完成追溯体系县

10

新建完成第二代农产品身份证试点企业

33

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批次

10.7万批次以上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追溯体系建设县商品生产主体进驻率

80%以上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98%以上

时效指标

年内资金使用率

100%

年内项目完工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农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

成效明显

生产经营者收入

有所增加

社会效益

指标

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稳定提升

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律能力

明显增强

生态效益

指标

绿色生产质量兴农意识

明显增强

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使用

明显规范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

70%

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对重点工作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