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五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六一慰问)资金的通知
永财教指〔2021〕17号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五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基础教育教学
改革和六一慰问)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五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六一慰问)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1〕49号),现下达你区2021年第五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六一慰问)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功能科目、政府预算经济科目、部门预算经济科目见附件。
各地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审联动机制,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各单位要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1〕4号),加强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各项财经规章制度,严格支出标准和范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第五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六一慰问)资金分配表2021年第五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六一慰问)资金分配表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