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九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永财教指〔2021〕18号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九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九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1〕51号),现下达你区2021年第九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功能科目、政府预算经济科目、部门预算经济科目见附件。
各地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审联动机制,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各单位要按照《湖南省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1〕14号)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1年第九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2021年第九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