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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永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8-16 15:26 字号:

永财2021〕83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绿色高质

高效行动资金的通知

零陵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资金的通知》(财预〔2021〕162号),现下达你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资金200万元。收列“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请你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附件:1、2021 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资金安排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绿色高质高效)区域绩效目标表

永州市财政局

                                2021816

附件1

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资金安排表

县市区/单位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财政支持环节与内容

金额(万元)

备注

永州市本级及所辖区小计

 

 

 

200

 

零陵区

绿色高质高效行动

区农业农村局

统一供种、统一农资、统一管理等物化补助,耕、种、管防、收等重点环节社会化服务补助,技术指导服务和测产验收等服务补助。

200

 

附件2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绿色高质高效)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专项名称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中央主管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专项实施期

1年(2021年)

部门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4840

其中:中央补助

4840

地方资金

 

年度目标

支持21个项目县开展绿色高质高效示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绿色高质高效推广应用面积

行动县水稻、油菜复种面积不低于20万亩或覆盖率达到80%以上,玉米不低于15万亩,杂豆杂粮生产规模在市州辖区范围内具有明显优势,蔬菜、水果面积不低于5万亩

指标2:高效模式试点示范面积  

相关科研单位试点示范面积不低于100

指标3:推广新品种个数

行动县推广优良新品种3个以上

指标4:筛选或选育新品种

相关科研单位筛选或选育优良新品种3个以上。

指标5: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

行动县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3套以上。

指标6:研究总结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

相关科研单位研究总结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3套以上

指标7:解决技术瓶颈问题

相关科研单位研究解决技术瓶颈问题3个以上

质量指标

指标1:单产水平

行动县项目区、相关科研单位试点示范基地分别增产5%和8%以上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时间

2021年度

成本指标

指标1:节本增效

行动县项目区、相关科研单位试点示范基地分别节本增效8%和10%以上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亩均增收

行动县项目区、相关科研单位试点示范基地分别亩均增收150元和200元以上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

稳步提升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化肥农药利用率

明显高于非项目区、非试点示范基地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示范产业持续发展

粮油生产能力持续增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农民及新型主体对试点工作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