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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永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8-06 11:38 字号:

永财2021〕80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

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为做好动物防疫防控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132号),现下达你动物防疫经费  万元。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108 病虫害控制”,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99其他支出”。请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分

配表

         2.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3.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市县个性绩效目标表

永州市财政局

2021年86

附件1

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单位

2020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

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调经费

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

金额(万元)

备注

永州市本级及所辖区小计

33.2

49

60

142.2

 

永州市本级

42

30

72

 

零陵区

26.9

4

17

47.9

 

冷水滩区

2.2

3

13

18.2

 

金洞管理区

2.8

 

 

2.8

 

回龙圩管理区

1.3

 

1.3

 

附件2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专项名称

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省级财政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资金情况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6748万元(30995+5753万元)

年度目标

开展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

≥90%

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

2874277

(见附件3

 

强制扑杀补助数量(头、只、羽)

牲畜3824头(只);禽16873羽(见附件3

质量指标

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

100%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100%

免疫质量和效果

≥7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疫情保持情况

疫情保持平稳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生态效益指标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生猪事件发生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

≥90%

附件3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市县个性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

强制扑杀补助数量(头、只、羽)

备注

永州市

永州市本级及所辖区小计

126484

0

40

0

 

永州市本级

18834

 

 

 

 

零陵区

51446

 

 

 

 

冷水滩区

37370

 

40

 

 

金洞管理区

13066

 

 

 

 

回龙圩管理区

5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