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试点资金的通知
永财农指〔2021〕12号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
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试点资金的通知
零陵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试点资金及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21〕22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和田园综合体试点试验“两项”试点及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工作,经市县申报、省级遴选、财政部评议审定,现下达你区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试点资金3000万元。该项指标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99其他支出”。
请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围绕实施方案推进试点相关工作,保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切实履行资金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永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