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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直达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省级 发布时间: 2021-02-08 10:28 字号:

永财预〔20215

永州市财政局永州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21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直达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直达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347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21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包含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奖补和“两类”学校建设)  万元(具体见附件)。该项指标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下相关项,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下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两类”学校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各地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补齐两类学校短板,确保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原则上每所乡镇寄宿制学校安排额度不得低于100万元,每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安排额度不得低于20万元,以确保取得建设成效。各县市区要按要求填报《2021年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项目安排计划表》(附件2),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市州汇总。请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于1月30日前,将汇总的所属县市区项目安排计划表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教育省财政备案。

二、本次下达的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奖补资金是根据2020年各地落实中小学校建档立卡学生免费发放教辅材料、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等情况,分配安排的综合奖补资金。

三、此次中央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在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时,应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楚、流向明确。综合奖补奖金可统筹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抵顶既定的市县应分担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四、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2020年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实行直达机制资金管理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根据分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算,组织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做好资金调拨、核算对账、资金监控等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绩效,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等行为。

附件:1、2021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

分配表

          2、2021年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项目安排计划表

2021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直达资金分配表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20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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