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永财预〔2020〕102 号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资助中央补助资金(市县)的通知》(湘财预〔2020〕156号),现下达你区2020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该项指标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具体金额、科目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6号)规定的分担比例,承担相应资助资金,各地要及时足额安排本地应承担的资金。
二、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要求,做好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享受一等助学金,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实现应助尽助。
三、此次仅下达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资金后续将会进行清算下达。各地各校要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2020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资金分配表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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