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省级招商引资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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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招商引资,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促进园区创新发展,加强产业及人才合作,经研究,现拨付你县省级招商引资资金 万元。
1、该项资金可与本级安排的招商引资资金统筹使用,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门将对项目资金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重要依据。
附件:省级招商引资资金分配表
永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