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财政预决算 > 专项资金公开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市场监测资金、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永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9-02 16:27 字号:

       县财政局:

为调动我市市场监测样本企业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增强我市限上商贸流通企业的培育效果,确保及时完成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工作考核目标任务,经研究,现拨付你县市场监测资金、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资金   万元

1、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门将对项目资金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重要依据。

附件:市场监测资金、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资金

分配表

永州市财政局

                             20206月12

永财外函〔2020〕4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