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春季学期中职学校资助资金的通知
永财预〔2020〕116 号
关于下达2020年春季学期中职学校资助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职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303号)精神,经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到学校现场核查结果,现下达你区2020年春季学期中职免学费、学生资助资金各 万元(详见附表),相应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302中专教育”,支出经济科目详见附表。
一、从2019年起,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分别按照《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
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号)、《湖南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
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6
号)规定的分担比例承担相应资助资金,各地要及时足额安排本地应承担的资金。
二、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要求,做好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受助、全部受助,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实现应助尽助。
三、各地各校要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2020年春季学期中职资助资金分配表
永州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日
抄送:永州市教育局、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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