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的通知
永财预〔2020〕100 号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消除义务
教育大班额)的通知
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的通知》(湘财预〔2020〕161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20年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奖补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该项指标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下达的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为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偿还债务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分配表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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