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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州学校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省级 发布时间: 2020-04-17 11:41 字号:

永财预〔2020〕49号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20年市州学校改善中职学校
办学条件中央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州学校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336号),现下达你区2020年改善中职办学条件中央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该项指标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编制建设项目。各市州教育、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中职教育布局调整和事业发展需要,加快编制2020-2022年改善中职办学条件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按照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统筹安排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有序推进中职学校建设,重点支持本地区公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以适应区域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支持在区域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公办中职学校,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同时,要兼顾支持办学行为规范、教育质量较高、社会声誉较好的民办中职学校。
二、明确资金支出重点。中央资金支持的中职学校,应从本地区布局结构调整中保留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中职学校中遴选,市州本级原则上每年支持的学校不超过2所、县市区原则上每年限1所。中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校舍新建和维修改造、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图书资料配置等方面,重点要落到新增优质学位数量上,不得用于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对各地新增投入、新增学位建设成效进行考核或绩效评价,对未达要求的市州、县市区将扣减下年度资金。
三、积极支持精准脱贫。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支持深度贫困县加快脱贫攻坚进度,此次单独安排部分补助经费对全省11个深度贫困县予以补助。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完善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直接投资或捐赠等形式参与举办中职教育,助力脱贫攻坚。
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各地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项目学校遴选办法、立项建设单位、预算分配方案和项目验收等情况。项目学校要通过单位网站设立专栏等方式,全程公示项目建设和完成情况、中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一年。同时,要进一步増强绩效管理理念,指导和监督项目学校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地、各校要认真制定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方案,填报《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汇总表》(附件2)、《2020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经市州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4月20前一式三份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电子表格请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1、2020年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资金分配表
     2、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
        学条件资金预算安排汇总表
     3、2020年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中央奖补资金区
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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