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真抓实干)资金的通知
永财预〔2020〕44号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真抓实干)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真抓实干)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2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湘政办发〔2020〕1号)精神,现一次性下达你区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500万元。该项指标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本次下达的综合奖补资金可统筹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顶抵既定的市县应分担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各地要按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9〕121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真抓
实干)资金分配表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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