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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奖补资金的通知(130)号

文章来源: 省追加 发布时间: 2020-02-25 11:11 字号:



永财预〔2019130

永州市财政局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奖补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奖补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285),现下达你区2019年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奖补资金万元(详见附件)。该项指标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湘政发201720号、湘政办函2017

99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

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台账制度、实行销号管理。要加快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妥善做好招生分流、均衡发展工作,积极构建消除大班额长效机制,确保到2020年基本消除教育大班额。

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主要依据各地为解决义务教育大班额而增加的学位数量,以及工作努力程度等因素安排奖补资金。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此次资金分配主要考虑消除大班额任务较重的各县市区。待2020年对各地实际消除大班额情况进行考核认定后再清算安排奖补资金,对未完成大班额化解任务的市县将相应扣减奖补资金。

三、此次下达的省级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为增加义务教育学

位供给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不得用

于发放人员工资、偿还债务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

四、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定期报告

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9年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奖补资金分配表 分发(永州市)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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