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永财教指〔2020〕2号
永州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零陵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1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91万元,收入相应列你区2020年政府收入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070299其他文物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专项用于你区柳子庙消防改造工程15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零陵区柳宗元纪念馆),零陵文武双庙消防工程241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零陵区文物管理所)。
请严格按照《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文〔2018〕178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永州市财政局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