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的通知
永财预〔2019〕10号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1号),现下达你区2019年度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1。该项指标收入列入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要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民族地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科书费的通知》(湘财教〔2016〕67号)、《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湘教通〔2017〕461号)规定的范围、种类、标准等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政策,不得向已认定的免费发放对象收取教科书费用。
二、2019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按2018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以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目前为每生每学期320元)测算预安排。待2019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核定后,再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清算。
三、各地要切实加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谨虚列虚支、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请你区财政局、教育局如实填报《2019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发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2019年3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以统一汇总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1、预安排2019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分配表
2、2019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发放情况统计表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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