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零陵、冷水滩区财政局:
为支持你区做好2018年部分市级文物保护项目的修缮维护工作,经与永州市文物管理处衔接并报经市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区2018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07万元,其中:零陵区50万元,用于保护龙伯高墓保护修缮项目25万元,香零山观音阁修缮工程15万元,香零山观音阁防雷工程10万元;冷水滩区57万元,用于开展对吕旃蒙烈士故居的维修项目。相应增列你区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070204文物保护”,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收到资金后请及时与本地文物管理所衔接并按程序拨付专项资金,并严格按照《永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永州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