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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光伏扶贫工程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预算 发布时间: 2018-08-06 08:50 字号:


永财建函〔2018〕21号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光伏扶贫工程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各县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光伏扶贫工程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湘财建一指〔2018〕4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2018年光伏扶贫工程省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此款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499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区财政部门依据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主管部门进度的审核意见及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流程办理资金拨付;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进行项目审查、审查项目进度、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单位应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部门和单位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应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2018年光伏扶贫工程省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                                

永州市财政局

                                  2018年8月6日


2018年光伏扶贫工程省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