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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2-26 10:25 字号:

永财预〔2018〕4号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 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预计数的通知》(湘财预〔2017207号)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44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下达你区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万元(详见附件1)。该项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601资本性支出(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实施方案》、中央和省级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重点支持一类、二类项目县,并向一类项目县倾斜。此次按2017年一类县安排额的约73%、二类县安排额的约50%预拨其2018年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

二、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以本地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需求、实施方案及项目规划为依据,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将此次下达的奖补资金尽快分解落实到项目,并按照《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7号)精神,向贫困地区倾斜。

三、请各区按要求填报《2018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详见附件2),于20183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备案,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1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分配

2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项目

安排计划表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201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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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永财预[20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