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永财农指〔2018〕4号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民专业
合作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零陵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7〕263号)文件精神,现预拨你区2018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相应列入 2018 年支出功能科目 “21301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市州列入“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待2018年度预算开始后,按程序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项目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市财政
厅、市农委。
附件:永州市2018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永州市财政局
2018年1月8日
附件
永州市2018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州 |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财政支持环节与内容 |
金额 |
永州市 |
永州市小计 |
|
|
|
|
市本级及所辖区小计 |
|
|
|
5 |
|
零陵区 |
标准化牲猪养殖扩建项目 |
永州市零陵区永之香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
四无杂交猪引进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