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市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大学生见习基地的服务管理;
(2)为市本级就业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公益就业服务,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
(3)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
(4)为用人单位用人提供招聘服务;
(5)对就业与失业进行社会化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设职介部、代理部、综合部、市场部等4个部室。编制人数13人,现实有在编人数13人,临聘人员8人。小车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1辆。
二、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2、《收入决算表》(见附件2)
3、《支出决算表》(见附件3)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4)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5)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6)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7)
三、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中心收入178.46万元,较2016年度收入增加20.81万元,增加了13%。
2017年度我中心支出178.46万元,较2016年度支出增加20.81万元,增加了13%。
2016、2017年均收支平衡。
(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中心总收入178.46万元,均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77万元。
(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中心总支出17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78.4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为0万元。
(四)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中心财政拨款收入178.46万元,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81万元,增长了13%。
2017年度我中心财政拨款支出178.46万元,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81万元,增长了13%。
(五)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6万元,较2016年度支出增加20.81万元,同比增长13%。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我中心财政拨款总支出为17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77万元。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78.46万元,较年初预算支出增加30.48万元,增加20%,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工资调整增加了。
(六)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为178.46万元,具体构成及占比如下:工资福利支出为125.63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70%);商品和服务支出为51.22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1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1%)。
(七)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中心“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万元,公车运行经费3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总支出3.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0.56万元、公车运行经费2.6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与2017年预算数比较,公务接待经费少支出1.44万元,公车运行经费少支出0.31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中心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共98人。至2017年未,我中心有公务用车1辆,无新购置公务用车。
(八)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采购预算5万元,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我中心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了2018年度绩效目标申报、2017绩效自评、和2017年度绩效监控工作,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开了《2017年度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十)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执行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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