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2-22 09:35 字号:

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根据永政办发〔201532号文件(永州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市农业委主要工作职责是:综合协调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指导农村改革和发展;拟定实施农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拟定实施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与政策;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制定实施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承担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制定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17项职能。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围绕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以“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风尚新”为总目标,突出“产业扶贫、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服务、美丽乡村提质、深化农村改革”五大重点,确保农林牧渔总产值增长3.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14000元以上,

力争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上走在全省前列。一是以产业扶贫为抓手,着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役。选准选优扶贫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集体经济,强化保障体系,全年争取通过产业扶贫脱贫人口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0%以上,贫困人口通过发展农业扶贫产业年增收1000元以上。二是以农业品牌创建为抓手,着力发展现代农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信息化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重点围绕“粮食、生猪、油茶、柑橘、蘑菇、茶叶、生姜、芋头”八大优势产业,实施“两个一”工程,即打造一个全品类市级农业公用品牌,每个县区打造一个单品类县级农业公用品牌,力争2018年内正式发布运行。三是以“院市合作”为抓手,着力推进农业科技强农。深化两个“院市合作”,健全与中国农科院、湖南省农科院的科研合作机制,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推进绿色生产方式,2018年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000万亩,绿肥播种面积110万亩,主要农作物化肥平均利用率达到37%。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新增农民合作社200家,家庭农场500家,种粮大户(承包耕地30亩以上)1000余家,培育各类新型职业农民5000人以上。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2018年,全市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发展到64家,完成172万亩全程承包面积;绿色防控技术核心示范面积20万亩,辐射面积80万亩四是以环境整治为抓手,着力促进美丽乡村提质。强化办点示范,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融合,以60个美丽乡村创建村(其中省级创建村27个)、450个人居环境整治村为重点,推行市、县、乡三级领导办点机制,力争5-6个村进入全省美丽乡村授牌示范村行列,农村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农户饮水安全率达100%五是以“三权分置”为抓手,着力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开展“三权分置”工作,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出台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新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80万亩;完成全市8个农垦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每个县启动完成2个村的试点,全市形成可推广、可复制试点成果。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总结推广新田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试点模式,稳步扩大经营权抵押贷款规模和范围,力争每个县区都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继续抓好“农建投”工作,力争全年融资突破100亿元。

三、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车辆编制情况以及增减变动情况

本单位是永州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执行单位,共设科室29个,其中行政科室18个、事业站支队中心11个名;行政编制51人,事业编制88人,工勤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数147人,离退休人员107人,临聘人员14人,合计268人,经费统一开支。实有小车4台,比2016年新增一台。

2.2017年预算安排

1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组织收入158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84.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00万元。

2017年基本支出1284.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2.4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21.64万元。2017年安排项目支出300万元,其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0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4.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4.04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

(3)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经费86.5万元,其中:文件柜1万元,办公家俱2.5万元,摄像器材2万元,空调6万元,一体机3万元,打印机2万元,电脑15万元,农业生产资料等服务50万元,办公用品5万元。

(4)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度预算机关运行经费521.64万元,其中:办公费26万元,印刷费35万元,水电费29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9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维修费22万元,会议费30万元,培训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费30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公务用车35万元,其他交通费75万元,其他56.64万元。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组织收入184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1369.77万元,项目支出拨款476万元。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1369.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2.2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67.54万元。

2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8年安排项目支出476 万元。

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水稻新品种引进及南亚热带作物开发、种子技术推广服务经费20万元,主要依据:主要依据是《种子法》和农业发展的需要。主要用途:水稻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15万元,热带作物新技术推广5万元。测算标准:引种试验购种费、示范农户生产补贴、技术指导差旅费等15万元,引种试验购种费、示范农户生产补贴、技术指导差旅费等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年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社会效果:引进早、晚稻新品种各20个,展示水稻新品种10个,建设示范面积300亩;早、晚稻各筛选出5个高产、优质、适应性好的新品种。

2)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认定、“三品”认证与管理工作经费、农产品例行监测120万元,主要依据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及“2011年第7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主要用途: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5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50万元; “三品一标”认证管理20万元。测算标准:农产品抽样产品购买费、检测试剂购买费、实验室专用材料、用品,培训食宿、印刷、宣传培训、差旅费等5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基地检测设备补助,农产品质量培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50万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技术服务和合作交流等印刷、宣传培训、服务等2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经济效益:不达标农产品及农药样品与标签明显下降。社会效果:环境和农产品质量明细改善,产品安全知识与环保意识明显提升。

3)农业事务经费309万元,主要依据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主要用途有:农业执法专项经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经费、外来物种管理经费、耕地质量保护建设管理经费、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救灾备荒种子管理、农业产业化工作经费、农村沼气配套及培训经费、农村党风廉政及县域经济考核经费、农业劳模补助、推广农村能源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经济效益: 农业增加值增长3%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社会效果:保障农业各项工作能正常开展,使农业能持续健康发展。

4)非税收入支出27万元。主要依据是农业罚款、国有资产出租等收入成本。用途主要是国有资产的日常维护、更新以及弥补经费不足等。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使国有资产保值升值。

 3.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5.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5.77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五、本部门需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况

1.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预算“三公”经费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

2.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经费162.3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12万元,便携式计算机9万元,激光打印机1.5万元,复印机6万元,多功能一体机6.4万元,数字照相机4.8万元,碎纸机1.5万元,条码打印机1万元,空调7万元,农业生产资料20万元, 其他印刷服务50万元,办公桌椅4.2万元,文件柜15万元,沙发1.9万元,茶水柜1万元,复印纸15万元,粉盒6万元。

3.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度预算机关运行经费743.54万元,其中:办公费26万元,印刷费50万元,咨询费6万元,水电费26万元,邮电费11万元,物业管理费25万元,差旅费1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维修费10万元,租赁费8万元,会议费42万元,培训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专用材料费30万元,劳务费13万元,业务委托费19万元,公务用车35万元,其他交通费75.0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9万元,工会费36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其他126.5万元。

 

 永州市农业委201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