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永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永编办发[2015]75号文件,市农机局是市农业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工作职责是:
1、指导全市农业机械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研究拟订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和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作业等各项服务性工作。
2、根据国家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建议,执行落实国家农业机械惠农政策;组织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引导农业机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3、研究拟订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研究拟订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政策,组织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参与农机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4、抓好农业机械产品的开发,培育指导农业机械企业新产品开发,推动农业机械发展。
5、参与农业机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维修管理。
6、研究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7、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8、承办市农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全市农业机械总量达到106万台(套)/630万千瓦,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农机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52亿元。创办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乡镇11个,继续抓好农机“三减量”工程,积极推进油菜、花生等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农机产品研制开发力度。
三、永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车辆编制情况。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产业指导和培训科和技术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车辆编制2台。在职人员10人,提前退休人员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8人,临时人员3人。
(二)2017年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预算安排收入192.25万元,其中,财政正常经费拨款112.25万元,专项服务拨款80万元。
1、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情况。2017年部门组织收入192.25万元,其中,财政正常经费拨款112.2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拨款80万元;2017年部门总支出192.25万元,收支平衡。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①基本支出112.25万元;②项目支出80万元。
3、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①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③公务接待费16万元,合计28万元。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算情况。办公费8.5万元、印刷费4万元、电费4万元、水费1.6万元、邮电费4万元、公务用车12万元、车改补贴10.8万元、差旅费11.5万元、会议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维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5.2万元,其他支出6万元。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组织收入196.09万元,其中,财政正常经费拨款116.09万元,专项服务拨款80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196.09万元,收支平衡。
(二)部门(单位)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组织收入196.09万元,其中,财政正常经费拨款116.09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80万元;2018年部门可支配收入196.0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7万元。其中出国出境经费2万元,公车购置经费1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经费15元。
2018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0.8万元,比2017年增加6.2万元,增长5.9%,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3万元、电费1万元、水费1万元、邮电费7万元、公务车辆购置费18万、公务用车12万元、车改补贴10.8万元、差旅费7万元、会议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2万元、维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福利费3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2、本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五、本部门需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