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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财教指【2018】53号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省追加 发布时间: 2018-11-16 15:11 字号:

永财教指〔2018〕53

永州市财政局永州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改造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863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已提前下达万元,此次下达万元(详见附件1)。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601资本性支出(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实施方案》,中央和省级薄弱学校改造资金按因素法分配,重点支持一类、二类项目县,并向一类项目县倾斜。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支持脱贫攻坚,体现绩效导向,对深度贫困县、2018年计划摘帽县给予一次性特殊补助,对绩效考核排名靠前的市县给予一次性特别奖励。奖补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不得用于单位工作经费或发放到个人。

二、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以本地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需求、实施方案及项目规划为依据,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奖补资金尽快分解落实到项目并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三、专项资金要全部用于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超出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事项。在安排专项资金时,要把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优先解决最贫困地区、最薄弱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问题,优先安排尚未完成合格学校建设任务的义务教育学校,优先购置、建设教学和学生生活最急需的基本设备和设施。要注重投入效益,做到改一所、成一所,杜绝超标准建设和打造豪华学校,不得将资金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拉大教育差距。

四、各区要加大投入,共同推进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要加强资金统筹,根据县域内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等因素,合理统筹安排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和其他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建设资金,做到相互衔接、避免重复。

五、各区要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28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及时组织对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项目的评估验收。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请各项目区按要求填报《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附件2),经各市州汇总后,于2018年10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未按要求报送的,将相应扣减绩效考核得分。

附件:1、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资金清算分配表

      2、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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