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7/2020-00966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永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
统一登记号: | YZCR-2020-10003 | 信息时效性: | 文件截止日期 | 文号 : | 永财办〔2020〕3号 |
关于印发《永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YZCR-2020-10003
永财办〔2020〕3号
永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永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湖南省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审查监督办法》、(湘财〔96〕基字第34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2019年10月25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永府阅〔2019〕105号)精神,结合市本级实际,制定本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附件永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永州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5日
相关解读:关于《永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