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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7/2020-01265 分类: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7-03 16:12
名称: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4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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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48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7-03 16:12 字号:

永财提复字〔20204号(A类)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48号提案的答复

何挺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方面

我市先后出台《关于实施开放崛起战略建设开放强市的实施意见》、《永州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鼓励投资的若干措施》、《永州市市直产业链招商工作方案》、《永州市科技服务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优惠政策。其中,《永州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鼓励投资的若干措施》对鼓励发展总部经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上市、支持企业增资扩能、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企业争创品牌、支持企业引进人才、加大招商激励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政策;《永州市科技服务产业发展十条措施》明确了企业在科技创新各方面的补助政策;《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强化要素保障、支持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20条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二、关于降低企业税费方面

1、市政府出台了《永州市中心城区非税收入减免缓征管理规定》(永政发〔201413号),根据规定,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工业企业的建设项目涉及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全免;永州农业科技示范园内、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工业企业的建设项目涉及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根据不同的投资规模给予实行全免或减半优惠;服务性收费均按最低标准的30%收取。我局在办理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报建打捆收费减免审核报批手续时,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严格执行中央、省降费减负政策和《永州市中心城区非税收入减免缓征管理规定》;二是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限时办结制度的有关规定,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2、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好税务部门职责,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提出了“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等5个方面共26条具体措施。市税务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税务总局支持民营经济的“26条”措施,切实抓好民营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提高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营改增后,施工类企业因人工、设备租赁、征地拆迁等费用开不到发票,又不能抵扣,税费负担不降反升的问题。营改增后,各级税务部门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拓宽发票开具渠道,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票,其他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到邮政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人工工资、征地拆迁费用可以凭资金发放清册和银行转账等凭证进行税前抵扣。由于征管手段的强化和服务的优化,税收应收尽收,避免了“跑冒滴漏”现象,事实上营改增后,所有行业税负都是下降的。二是再生循环资源生产企业的问题。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文件规定,对再生资源类的废旧电池及其拆解物、废显影液、废旧电机等及其拆解物、废旧线路板、报废汽车等产生或拆解出来的废钢铁等共计12类产品给予30%-70%不等退税。三是土地使用税调整幅度太大的问题。2015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税额标准,对应土地等级进行了全面调整。调整后,各县及零陵区变动较小,冷水滩区税额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冷水滩区部分纳税人对此反应比较强烈,市税务局已建议市委市政府启动有关税额调整的相关程序,市政府将出台相关政策。

3、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四条规定:全面落实“一般工商业电费下调10%”的政策,采取客户资源原则预缴电费,降低用电初装费,执行两部制电价企业用户可选择按变压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或实际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对用电量大,缴纳税收多的企业,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三、关于加强财政投入和融资保障方面

1、市财政2020年整合产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2.17亿元设立“工业等产业发展及开放型经济专项资金”,加大对民营企业等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2、建立了中心城区“助保贷”平台,利用政府风险补偿金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放大贷款规模、降低贷款门槛、放宽抵押条件,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3、建立了“重点财源企业库”,政府集中各方面力量和优势资源扶持入库企业,壮大优势产业,优化财源结构,促进我市财政经济高质量发展。

4、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是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稳岗稳就业的作用,我局与市就业服务局、邮政银行永州分行主动对我市四十余家防疫重点企业进行对接,了解其融资需求,并对其运营和诚信进行摸底调查,对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企业打出了银行提供信用贷款、财政给予全额贴息的政策组合拳;推动落实专项再贷款贴息政策,组织全市符合条件企业申报贴息。二是市潇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继2017年取消资料评审费收费,担保费率从2.175%收取降为按2%收取后,2018年再次降至1.6%-1.8%,自202041日起,单户新增担保额500万元以下中小微企业,担保费率按1%收取,单户新增担保额500万元-1000万元中小微企业,担保费率按1.5%收取;同时,公司与多家银行合作推出“出口订单融”无资产抵押担保,先后与江永县、新田县、零陵区人民政府签订“政银担”合作协议,与永州市衡阳总商会、浙江商会合作开发“商会贷”等担保产品。三是加强与省农担合作,大力推动市、县区政府与省农担签订合作协议,通过新型政担合力支农服务机制,推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缓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难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财政局

202069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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