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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11-08 11:08
名称: 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19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    

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197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11-08 11:08 字号:


永财复字〔201911号(A类)

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0197号提案的答复

周军松、胡永林等2名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食堂建设管理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我局、市教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办,经认真研究,现将涉及我局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讲的,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有效保障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永州实际,市政府于2017年6月6日,印发了《永州市学校(单位)标准化食堂建设工作方案》(永政办发〔2017〕16号),该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任务、适用范围、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和有效期限等七个方面对学校(单位)标准化食堂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市属学校均严格按照上述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采取不同的方式(绝大多数采取托管+学校监管模式)开展标准化食堂建设和管理工作,并按属地管理原则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和指导,对存在的一些问题都能按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目前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较好,没有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性事故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普遍表示满意。

从经费保障方面看,一些托管经营的学校(如:柳子中学、李达中学)其标准化食堂硬件建设所需资金主要由托管方全额或部分承担,不足部分从市本级财政安排的生均经费、或依法取得的非税收入中统筹解决;自主经营的学校(如:一中、四中、特校)硬件建设所需资金主要采取学校自筹和财政适当给予补助的方式解决。食堂营运方面,各学校在确保“非盈利”的前提下,按照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并切实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控制运营成本、确保学生消费达到一定的比例。近几年来,市财政虽然没有安排中小学校食堂建设管理方面的专项资金,但对个别提出申请要求给予有关补助的学校,我们尽量调剂相关资金帮助妥善解决,先后安排市特校和一中标准化食堂提质改造资金80和70万元。其他相关开支在有合法合规来源渠道并能实现收支平衡、且暂未向市财政提出申请的,考虑到市本级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等因素,暂没有做专门安排,主要由学校从生均经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统筹解决。今后,我们将根据财力情况和工作需要,积极会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逐步加大对市本级中小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和管理有关投入,不断完善食堂设施设备,促进食堂食品安全规范有序。同时,督促各县区进一步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好辖区内中小学相关各项工作,推动全市中小学标准化食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永州市财政局

                            201973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各2份

经办人: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联系电话:8369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