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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08-22 16:00
名称: 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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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8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8-22 16:00 字号:


         永财建复字20188号(A类)

 

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8号建议的答复

杨友忠等 59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合理压缩非税收入占比 科学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2017年非税收入压减情况

(一)省委、省政府关于非税收入考核要求。20171-4月,由于我省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比例为43.4%,比2016年同期提高了4个百分点,占比排全国第一位,比第二位高8个百分点,财政部对此进行了通报。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对收入质量提出硬性考核要求,明确要求“保目标、调结构、压占比”。保目标就是保全省2017年财政收入增长6%目标;调结构、压占比就是提高税收收入比重、降低非税收入比重,2017年非税收入占比不得超过40%。根据许达哲省长的指示,201769日,省财政厅召开了非税收入压减工作专题会议。为保证全年收入目标和全省非税收入压减目标实现,省政府将全省国税、地税收入计划增幅调高了3个百分点,由年初增幅8%调增为11%。同时,省政府2017年将非税占比纳入了市州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具体考核办法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比不高于省定目标值计30分,每高0.1%0.1分,省根据各市州压减非税任务后计算各市考核目标值,永州市考核目标值为35.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达到6%10分,每低0.1%0.1分,最多扣2分,超过收入增幅不加分;在执收工作中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每起扣2分。从考核办法看,省里降低了收入增幅考核权重,加大了收入质量考核权重,收入质量考核分值为收入增幅考核分值的3倍。

(二)省财政厅关于非税收入压减任务下达情况。2016年全省非税收入占比为43.6%,按省政府要求,非税收入只减不增,在2016年基础上压减82.2亿元。20177月份,省财政厅根据因素法同时结合收入增幅情况和消化能力下达了全省各市州、县区非税收入压减任务。各市州压减任务分别为:长沙市21.54亿元、衡阳市13.17亿元、郴州市7.84亿元、株洲市7.71亿元、岳阳市6.34亿元、常德市4.95亿元、邵阳市4.5亿元、湘潭市3.7亿元、永州市2.98亿元、湘西自治州2.66亿元、怀化市2.48亿元、娄底市2.35亿元、益阳市1.35亿元、张家界市0.6亿元。因2017年省里非税收入压减工作压力大,要求各市州县共同承担非税收入压减任务,长沙市2016年收入质量排全省第一,承担了非税收入压减任务21.54亿元。

(三)我市非税收入压减任务情况。2016年,我市财政收入质量较高,非税占比41.4%,收入质量排全省市州第二位(长沙市非税占比37.4%)。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7年非税收入压减任务为2.98亿元,2017年全市非税收入规模上限为38.6亿元,比2016年下降7.2%,全市非税占比为35%,比上年下降6.4个百分点。省厅下达永州市各级财政压减任务情况是:市本级9600万元、零陵区4000万元、东安县2500万元、祁阳县2300万元、道县2300万元、宁远县2000万元、江华县1500万元、蓝山县1200万元、新田县1000万元、江永县1000万元、双牌县700万元,考虑三个管理区收入规模小,没有分配管理区非税收入压减任务,但管理区2017年非税收入规模不得超过2016年。

(四)2017年我市非税收入压减任务完成情况。2017年,我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69.2万元,比上年增长12.9%,总量排全省第8位,增幅排全省第4位。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9.33亿元,比上年增长6.6%。非税收入完成38.2亿元,比上年压减3.4亿元,下降8%,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为34.9%,比上年下降6.5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省里下达的考核目标,收入质量排全省第2位其中,市本级(不含经开区、2个管理区)完成财政总收入36亿元,比年初预算少完成2.8亿元,增长1.6%,非税收入完成11.3亿元,比上年减少1.25亿元,下降10%,超额完成省下达的非税压减目标;宁远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6.46亿元,增长19.7%,增幅排全市第四位,超额完成非税收入压减目标,收入质量排全省县区第9位。

二、2018年我市非税收入压减目标情况

(一)全省各市州非税收入压减目标。根据全省财政收入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全省分市州压减目标是:株洲市30.68亿元、衡阳市25.67亿元、长沙市25.49亿元、岳阳市19.47亿元、湘潭市16.11亿元、邵阳市10.47亿元、郴州市8.51亿元、娄底市5.97亿元、益阳市4.14亿元、湘西自治州2.97亿元、常德市1.39亿元、永州市1.21亿元、怀化市1.03亿元、张家界市0.96亿元。

(二)我市2018年非税收入压减目标分配情况。今年以来,市财政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永州实际情况,得到了省财政厅的支持,2018年我市非税收入压减金额较上年大幅下降。2018年我市非税收入压减规模较上年减少59%,仅高于怀化和张家界两个市州。省里要求根据各县区非税占比情况和一次性收入情况由市里进行压减目标分配。市财政根据我市情况,提出“非税占比在30%以下的不下达压减任务,但2018年非税收入限额不得超过2017年;非税占比30%-35%的县区压减3个百分点,35%-40%的压减4个百分点;40%以上的压减5个百分点;2017年入库的一次性非税收入压减50%;压减额取最大值。根据这一方案,市财政下达了各县区非税收入压减目标,其中:蓝山县2750万元、零陵区2400万元、道县2050万元、东安县1500万元、江永县500万元、回龙圩管理区200万元、金洞管理区150万元、市本级2550万元。宁远县和其他县区没有下达压减任务,但非税限额不得超过2017年。

三、对具体建议的答复意见

代表提出“一是积极向省政府、省财政汇报实际情况,争取锁定非税收入总额。永州财政收入质量已排在全省第二位,为全省提高收入质量挑了重担,在2018年-2019年保持目前非税收入额度,不再增加非税收入总量,同时通过发展经济增加税收收入,继续提高收入质量。因“全域旅游”战略推进,明后两年不宜于再承担压减非税收入的任务。 二是科学调查全市各县、区实际收入情况,分类下达非税收入压缩任务。建议对全市按三类情况进行:第一类,对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已超过百分之八十、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的县(区)只要求保持2017年的非税收入额度,不再分配非税收入压缩任务;第二类,对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在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五以内的县(区),要求明、后两年压缩非税收入占比三至五个百分点;第三类,对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在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的县(区),要求明、后两年压缩非税收入占比五至十个百分点。这样更符合各县区实际情况,更有利于各县区贯彻实施开放兴市、产业强市新战略”。

对于代表建议,市财政高度重视。2018年以来,市财政已多次向省财政厅反映永州实际情况,省财政厅对我市非税压减目标给予充分考虑;市在下达非税压减目标时根据非税占比情况分类下达压减数额;没有下达宁远县非税压减任务。同时,市财政将充分考虑各县区实际情况,对确因非税压减造成收入达不到2018年财政收入考核增幅8%的县区,考核时酌情减少扣分。2019年,市财政将进一步优化非税收入压减方案,力争更加合理,符合县区实际,更有利于县区争取转移支付。

感谢您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财政局

2018年6月30日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联工委各2份

经办人:市财政局预算科             联系电话:8369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