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3/2017-0481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29 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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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永财提复字〔2017〕10号(A类)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高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部门志编修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5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2015-2020年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国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永州市于2016年启动市志编修,到2020年全面完成。五年内要完成省内其他市州十年均未能完成的文化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保障部门志编修工作的正常运转,市财政局在市本级财力增长不多的情况下,对部门志编修的各项工作经费给予了大力支持。
一、新增《永州市志》及专业志编修经费,保障编修工作顺利开展
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史志纂编经费110万,相比2016年增加50万元,增长120%。新增的50万元中有40万元作为《永州市志》的总纂工资,《市志大事纪》、自然地理、人物志、远古文明等专业志和专篇的编写及资料写作培训等工作经费,以保障编修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保障编修工作如期完成
根据《关于印发<永州市志>部门志编修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2016〕17号)中“部门志编修及出版经费以单位自筹为主,市财政适当给予补助,但每部部门志补助经费最多不超过20万元”的精神,我们将协调各市直单位先行自筹编修经费,建议市委、市政府组织统一考核评比,对完成得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补助,通过“以奖代补”促进编修工作顺利实施。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各2份 经办人:张爱华 联系电话:8369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