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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3/2017-04817 分类: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8-29 10:33
名称: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8-29 10:33 字号:


永财提复字〔2017〕13号(A类)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庾用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并与相关部门衔接,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率低,项目实施资金存在缺口”问题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部分项目要求地方配套资金和农民投工投劳。由于我市县区财政的实际困难,支出压力大,民生保障任务重,需配套的项目多,部分项目地方财政承诺的配套资金没有落实到位,致使项目不能按照设计施工,这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也是不能忽视和回避的问题。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第一,市财政部门将督促县区财政部门通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力保不因财政配套资金缺口而变更项目设计施工。

     二、关于“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时有发生,项目支付困难,影响项目正常施工”问题

为加强和改善当地的农业基础设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各级财政部门及相关农业、水利等职能部门,对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摸清底细,做好项目包装,加大项目资金申报力度,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资金大幅增加。2015年和2016年分别下达中央和省级水利建设方面资金(不含涔天河水库和毛俊水库建设专项资金)23497万元、34352万元。资金下达后,在市级层面,市水利局和市财政局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进行了联合验收,其他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未进行跟踪和督查,由县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存在一些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部分项目建设迟缓,项目资金结存。今后财政部门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项目资金的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强化项目的绩效评价,严防项目资金的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各2份

经办人:秦爱军       联系电话:8369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