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3/2020-0064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2-21 1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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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财政:为企业复工注入“强心剂”
为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稳定发展,宁远县财政局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发挥财政保障与协调职能,为企业复工注入“强心剂”。
据悉,该县财政局此次面向县内企业发放的“复工礼包”包括: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园区工业企业,免收2020年2-3月2个月租金;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凡园区企业从商业银行申请到生产经营性贷款单笔金额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的,按每笔贷款额的1%从县产业发展资金中补助工作经费;对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新增生产性贷款,受疫情影响导致还款困难的,县财政给予贴息50%支持一年;对主动到园区企业就业的劳动力且稳定6个月以上,按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