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3/2020-0051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21 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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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财政“四个坚持”助推扶贫攻坚再给力
2020年,东安财政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强化“四个坚持”,助推扶贫攻坚再给力。
一、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小康、不落一人的要求,综合运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手段,加大分类保障力度,确保全县剩余贫困人口1216人全面脱贫,同步迈入小康。同时县财政将主动作为、积极谋划,畅通“三条渠道”加大投入,做大做强脱贫攻坚投入“蛋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主动加强与上级的对接和信息沟通,准确把握脱贫相关政策和支持重点,科学编制和谋划现代农业产业等脱贫攻坚重点项目,通过立项入围,全力争取上级更多的财力支持。继续统筹整合增加投入,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
二、坚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
按照《东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东安县重点涉农资金专项清查实施方案》《东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东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坚持多措并举,应整尽整,筹“零钱”为“整钱”,破除资金安排“碎片化”和项目安排“重复化”等顽疾,加大产业就业扶贫,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帮扶,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将所有涉农扶贫资金纳入专户统一管理,夯实“多渠道引水,一池子蓄水,一龙头放水”的扶贫资金管理格局。
三、坚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力度不减
着力强化“铁的意志”,始终坚守扶贫资金绩效导向,按照“全面绩效管理”要求,量化各项扶贫资金绩效指标,督导各单位各股室统筹落实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评价,全过程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全面压实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督导资金使用单位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致力严守“铁的纪律”,敢于问责无效支出,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和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全流程管理,对财政资金流、信息流、工作流实施全程监控,及时亮剑违规支出和低效支出,实现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监控全程可覆盖,全程可追溯。
四、坚持财政扶贫资金监督力度不减
切实抓好财政扶贫资金全程监督。着力从分配环节抓好监督,紧紧围绕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的脱贫任务,坚持在资金分配使用上聚焦重点任务、重点群体,明确使用方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着力从支出环节抓好监督,健全扶贫资金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分析解决扶贫资金使用和支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扶贫资金专项管理机制,实行专人专账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使用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安全、规范。着力从绩效环节抓好监督,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当“铁公鸡”,压减低效支出,打“铁算盘”,增加有效支出,实现扶贫项目“完工一个,验收一个,绩效评价一个”,提高使用效益。着力从公开环节抓好监督,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形成上下联通全方位公开公告公示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实现扶贫资金使用“全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