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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7-15 11:20
名称: 宁远县:多举措推进财政评审改革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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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多举措推进财政评审改革成效显著

文章来源:宁远县财政局 郭佳琪 发布时间: 2019-07-15 11:20 字号:

今年以来,宁远县坚持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以制度创新为导向、以提高服务质量为要务,采取多项新举措,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开创新局面。上半年,共节约项目建设资金4.38亿元,同比减少0.98亿元,下降18.28%。 

一、聚焦“优化流程”这个关键,为改革助力增效。一是明确评审各方权责。修订完善《宁远县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审批表》和《宁远县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结算评审审批表》,优化评审流程,由建设单位初核、资金管理部门复核、县财政初审、常务副县长复审、县长审定。二是明确评审依据标准。对有资金安排的,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后,再进行财政评审,没有预算安排的项目,一律不评审。上半年,经审批后共接收评审项目436个,其中预算评审项目135个、结算评审项目301个。 

二、拧紧“项目管理”这个重点,为改革保驾护航。一是严格控制设计标准。EPC及概算招标项目必须按照招标控制价限额设计,不得高标准设计或超前设计,设计图纸必须交图审单位审核通过,计算出工程造价,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再组织施工;二是严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对无工程变更手续、无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的超概算、超预算工程项目,一律不评审。上半年,共完成34个工程变更项目审批,其中批准项目27个,不同意变更项目3个,按程序上会项目3个,超预算10%以上重新招投标项目1个。 

三、突出“中介管理”这个导向,为改革蓄能攒劲。根据《宁远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宁财发〔2018〕72号)和《宁远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购买中介机构服务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宁财发〔2018〕73号)等有关规定,对中介机构的评审质量、评审时效、责任追究做出明确规定,严格政策执行,着力改善中介机构初审阶段拖期现状。上半年,共开展4次督查,暂停2家公司参与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资格;分配59个项目任务,送审金额20.96亿元,已上交初评成果的项目30个。 

四、聚焦“素质升级”这个根本,为改革凝神聚气。一是完善奖惩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能培训,通过“以老带新”的方式,实行组长导师制,提升评审人员整体素质。同时,进一步完善奖惩等内部管理制度,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评审队伍。二是狠抓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强化工作纪律,与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并缴纳风险责任金,努力提高评审人员的廉政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树立好评审人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