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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3-15 15:01
名称: 江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助力脱贫攻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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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助力脱贫攻坚成效

文章来源: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蒋晖 发布时间: 2019-03-15 15:01 字号:

近年来,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多举措助推整县“脱贫摘帽”,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健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和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22个部门组成的资金整合和监管扶贫战斗组,制定工作方案对扶贫项目落实“四议两公开”规定、项目资金计划公开公示、项目验收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规范资金档案管理以及开展资金绩效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项目主管部门、乡镇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和验收进行全过程监管;财政部门对扶贫资金实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及时将通报情况报送相关部门;纪检、审计等部门对扶贫资金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两办督查室不定期开展扶贫资金督查督办,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督办函限期整改,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江华瑶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资金在分配、拨付、使用、报账等环节监管。资金分配上,所有扶贫资金分配都必须由县扶贫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按照村组申报—乡镇初核—行业部门复核—县涉农整合项目办组织发改、财政及有关部门审核—最后提交县扶贫领导小组审定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最大程度保障资金分配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资金拨付上,将项目资金指标直接下达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进度直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减少报账中间环节;资金使用上,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安排,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农户补助等方面,不得用于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资金报账上,加强报账资料审核,要求票据、合同、验收、施工前后照片、项目公开公示等资料齐全完备,做到项目档案完整。 

三、多措并举,强化资金执行。一是建立扶贫资金月报机制。每月终了,将扶贫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统计排名,以文件形式及时报送县级有关领导,通报相关单位,保证信息及时传递。二是落实督查督办制。对全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进行督查督办,下达交办函,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责令限期整改,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落实核查走访制。对扶贫资金使用有结余的单位进行实地走访,与单位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经办人员开展座谈,详细了解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存在困难以及加快支出的建议,确保结余资金依法依规及时拨付。四是不定期召开资金使用推进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资金使用管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时限,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形成加快资金使用的强大合力。

四、严格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一是严格绩效考核。由县扶贫领导小组牵头,对承担扶贫项目实施的县直行业部门和乡镇进行绩效考核,并将结果与扶贫考核评先评优挂钩。二是强化“互联网+监督”。将扶贫资金录入湖南省“互联网+监督”平台,让广大群众可直接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进行查询,监督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使用。三是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制订出台《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实行扶贫资金“县、乡、村”三级公开公示,县级公示由项目主管部门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乡、村两级公示由乡镇、村组在在乡镇、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