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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12-14 10:00
名称: 东安县“三聚焦”创优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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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三聚焦”创优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文章来源:东安县财政局 谢助民 发布时间: 2018-12-14 10:00 字号:

今年以来,东安县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突出“三聚焦”,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依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继续发展壮大。

一、聚焦服务,创优政务环境

坚持服务为先,营造优良政务环境。围绕“办事最简、效率最高、收费最少、服务最优”的总要求,着力实施“四个减少(减少审批、减少检查、减少收费、减少处罚)、一个缩短(所有的审批项目审批时间按行政许可相关规定的时间缩短1/3的基础上再缩短1/3的时间执行)”制度,着力实施执行政策零折扣、生产经营零干扰、部门服务零距离、处理问题零缺位“四零”优质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务环境的满意度,全面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行统一办理、集中监管,综合审批、综合执法、综合服务,全过程信息公开,创优政务环境。

二、聚焦发展,创优投资环境

坚持发展为要,营造优良投资环境。县财政每年安排1.1亿元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积极鼓励企业开展对外经济贸易。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现代服务业企业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集群发展。加大民营企业政策扶持,对企业进行研发经费、贷款贴息、产学研进行补助,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积极盘活政府相关存量资产,支持民间资本扩大投资,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筹措压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聚焦创新,创优创业环境

坚持创新引领,营造优良创业环境。县财政每年安排8000万元用于推动科技创新,每年安排1200万元用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等,进一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强化科技人才支撑,确保创新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创新创业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支持创新创业的县域公共服务政策,拓展创业空间,拓宽创业渠道,加大县域创新载体培育。深化“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措施,通过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创新促进创业提质增效,将创业与创新结合起来,在创业中创新,在创新中创业,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