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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10-08 14:56
名称: 新田财政:全力助推健康扶贫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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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财政:全力助推健康扶贫政策落实

文章来源:新田县财政局 柏松 欧薇 杨媚 发布时间: 2018-10-08 14:56 字号:

新田县财政局坚持把健康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关键一环,为助推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近三年来,通过健康扶贫,新田县减少因病致贫、返贫人口13304858人,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推行“三提高”。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账比例提高10%。截至8月底全县贫困人口住院9704人次,享受提高报账比例10%296万元。二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降低50%。截至8月底全县贫困人口享受大病保险报账1814人次,大病保险基金支付173万元,其中降低50%起付线支出90万元。三是特困供养人员大病保险补偿比例提高5%

落实“两补贴”。一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50%以上的补贴,特困人员全额补贴,参保达到全覆盖。二是全县79449人次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保费由县财政给予100%的补贴。

实行“一减免”。经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等“一站式结算”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从20178月起至今年8月,该县定点医院对全县罹患49种大病和扩大5种大病患者,个人自付部分的50%给予减免434人次,减免金额19.03万元。

保障“一兜底”。对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医保基金报销、大病保险补偿、特惠保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减免后,政府给予其实际医疗费用的90%兜底保障;对贫困人口患49种病,不分县内县外,住院费用通过医保基金报销、大病保险补偿、特惠保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后,剩余自付合规费用由政府给予兜底保障补偿,使其实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从20171月起至20188月,县财政出资为759人次患49种大病的贫困患者进行住院实际报销比例90%的兜底,财政兜底共计101.30万元。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结算服务政策。“先诊疗后付费”风险金纳入财政年初预算,安排50万元风险金。全县所有的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单位对前来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切实减轻患者垫资压力和经济负担,今年1-8月共有5089人次享受此项政策。201881日,住院医疗费“一站式”结算平台正式上线,县财政归集1000万元“一站式”结算预付金,保障医疗费“一站式”结算顺利实施,截至8月底,经“一站式”结算的贫困人口871人次,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3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全覆盖签约,保证了贫困户人口和重点人群均能得到卫生服务体系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