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3/2018-0864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09-28 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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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财政:四举措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推进精准贫、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精神和考核要求,狠抓部署及督查落实。
二是落实上级专项投入,及时拨付上级财政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持统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乡(镇)和示范村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测土配方施肥、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工作。
三是加大配套投入。预算安排400万元,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基金,支持落实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县级配套,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村环境绿化美化等。
四是保障工作经费。县财政预安排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机构运转和日常工作开展。安排专项经费450多万元,用于县域美丽乡村地形测量、整体规划和全县修编改编等。同时,统筹财力支持乡村保洁机构日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