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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6-03 14:54
名称: 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完善绩效评价指标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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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完善绩效评价指标的几点思考

文章来源:财政部 发布时间: 2019-06-03 14:54 字号: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照,直接关系到评价质效。财政部上海监管局目前已完成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较为全面,评分标准较为具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也仍有改进空间。现结合绩效评价实践,从完善指标完整性、合理性、专业性等方面,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注重指标的完整性,兼顾重点

  绩效评价指标设计中,首先要保证指标类别的完整,在现有的决策、管理、产出、效果四大板块下,沿着经济活动的流程、资金链的过程设计指标,既有业务类指标,又涵盖资金类指标;既有管理使用类指标,又有监督评价类指标。其次,指标的完整性,并非是指面面俱到,而是强调应尽量涵盖各关键环节,保证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差异小。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在“项目管理”类别中,若能增设“项目监督情况”的评价指标,对日常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监督情况也一同进行评价,或许可以使评价结果更贴近实际。要做到完整性与重点环节兼顾,建议在指标设计前期,研究讨论评价目标、评价结果的利用方向,以目标导向审视业务重点和资金管理使用链条,从而设计出覆盖业务和资金每个关键环节的指标。

  二、注重指标的合理性,兼顾特性

  指标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影响评价质效的优劣。因此,在指标设计时,直接从项目的管理要求和资金使用要求出发设计指标很有必要,同时,也要适当考虑指标间的权重、区域性差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新状况等特性,使得指标针对性更强,从而提升评价质效。

  一是适度考虑各指标权重,可增加“一票否决”指标。目前绩效评价项目指标体系中,各指标之间的权重较为合理均衡,但也存在个例,如“发现挤占、挪用、截留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因重大负面舆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等类似影响重大的指标,赋予的分值并不高,甚至只有1-2分,容易导致虽有违法违规行为却依旧不影响评价等级的情况发生,似乎与项目的实际效果有偏差,这样的评价等级结果也易造成对下一步的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的引导不够准确。因此,建议针对此类具有重要影响的评价指标,建立“一票否决制”,对存在重大违规行为或发生重大公共事件的,当年评价等级可直接定性为不合格。

  二是适度考虑区域性差异。由于大部分绩效评价项目多为全国范围内同时开展,需汇总统计全国情况后形成对项目的综合情况报告,因此,评价指标都是通用指标,便于同向比较及统计汇总。但部分增长率指标较多的项目,对于东部地区这样原有基础较好、基数较大、难以持续高速增长的地区,会反而得分较低,容易造成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偏差。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中,指标设计时就考虑到了区域差异,如“反映是否合理制定相关救助标准”中,设计了“全省(直辖市)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占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比例与所在区域(东、中、西部)平均占比相差6个百分点以内(含)得3分”的指标,充分考虑了东、中、西部的地区差异,因此,建议参照上述项目,结合各地发展实际情况和地区差异,优化绩效评价指标,避免地区发展不平衡影响的指标得分与实际不够一致。

  三是适当结合经济发展最新情况。上海监管局在绩效评价实践中发现,有部分业务指标已与国家最新规定不相适应,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高血压患者管理率”“糖尿病患者管理率”的指标,实际已在2017年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删除。由于指标设计是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评价所用指标并非是当下设计而得,或许历时已久,因此难以保证随时调整更替也可理解。鉴于此,我们建议,除了指标设计时能够结合当时最新政策要求,在各地监管局开展评价工作前,也可由主管部门再重新梳理一遍相关业务指标,保证与时俱进,进一步提升评价准确性。

  三、注重指标的专业性,兼顾操作性

  绩效评价指标中,有较多项目管理方面、产出效率方面的指标是专业术语、专业指标。为便于顺畅开展评价工作,目前的指标设计已对大部分专业指标进行了解释说明,或列出公式,但其中有很小部分指标,解释不够周全,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中,“项目管理—监督与评价”指标的解释为“省级是否按照本次绩效评价要求组织开展了项目评价工作”,仅关注当次评价,未涉及日常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监督,不够周全。再如,有小部分指标没有细分分值区间,导致自由裁量权较大。因此,建议指标设计时能够多从促进项目整体管理角度进行解释说明,此外,对于分值区间较大的,建议能够列明得分规则,减少评分人员的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