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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举办全市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文章来源:市财政局税政法规科 发布时间: 2018-12-28 09:03 字号:

党的十九大对“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做出重要部署,开启了我国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新篇章。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12月25日-26日,市财政局在冷水滩区南华大酒店举办了2018年全市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业务专题培训。市直单位采购负责人、县区财政局法制机构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市财政局法制联络员等三百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议由市财政局调研员郭齐民主持,副局长刘亚屏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一是要求与会人员强化机制创新,全面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二是强化法治指引,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强化服务大局,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四是强化组织保障,全面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市财政局副局长刘亚屏作动员讲话

特邀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调研员印铁军、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朱利平、税政法规处行政复议等工作具体负责人何为来我市专题授课。印铁军从如何编制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的合法性及安全性、实施采购计划、供应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信息公开、质疑答复等九个大的方面详细讲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及政府采购操作实务,内容全面具体,切实让政府采购实务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调研员印铁军授课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朱利平科长从如何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律法规来处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等五个方面详细讲解《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职责、职能、权限、程序、责任。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朱利平讲解《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何为同志结合政府采购的行政复议具体案例,为我们详细讲解行政复议审查对象、行政行为及如何审查等内容,并对实际工作中是否超越职权、非招标采购的质疑和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的问题作了特别强调,与参会人员共同探讨如何防范政府采购风险。

★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何为同志授课

最后,郭齐民同志指出,政府采购是政府主体参与市场活动的交易行为,事关政府公信力,也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需做到三个“必须”,必须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必须做到管理系统化;必须做到职责明晰。同时鼓励全体与会人员形成谋大事、办难事、干实事的强大合力,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积极投身到政府采购管理改革中。

★市财政局调研员郭齐民做总结讲话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厘清职能部门和参与主体的职能和职责,帮助采购人和监管机构牢固树立依法采购、答复质疑、处理投诉等法治思维,把依法治国的新要求贯穿到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中为开创我市政府采购事业新篇章奠定了基础。